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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tave 2010-10-2 00:07

女調酒師主動邀過夜 隔天告2男性侵

女調酒師控告遭兩名男客性侵,自稱當時爛醉如泥、需有人攙扶才不會癱軟,但法官查出她主動邀男客過夜,並要求買保險套,自行持鑰匙開門,還撥打手機、傳簡訊,時間長達三分半鐘,絕非處於昏暈、酣眠、爛醉如泥等意識模糊狀態,昨判決兩名男客無罪。


經營衝浪店的胡姓老闆(40歲)與何姓員工(25歲)兩年前到台中市一家酒吧飲酒作樂,邀店內女調酒師、陪酒的何女到PUB店續攤,酒後到女調酒師租住處,被女調酒控告因不勝酒力呈泥醉狀態,相繼被兩男性侵。

胡姓老闆否認,辯稱當晚他與被害人喝酒時,對方詢問他有無地方住宿,邀他到她家過夜,且要求準備保險套,因此他在續攤時,就到超商購買一盒保險套,並交付一個保險套給何姓員工,到被害人家時,她主動抱住他,自然發生關係。

何姓員工辯稱,當晚他到女調酒師住處後,對方安排他睡在客房,半夜時,他突然發覺女調酒師突然睡在他身旁,並主動抱住他,雙方親吻、愛撫後,發生性關係。

證人陪酒的何女證稱,兩名客人欲在同事女調酒師家過夜,是雙方在酒吧就講好,法官認為被害人留宿首次見面的陌生男子,還叫對方買保險套備用,顯然有意與對方發生性關係。

法官查出,案發當晚女調酒師與兩名客人搭計程車返回住處,是她告訴司機住處地址,下車後自行拿鑰匙打開兩道房門進入屋內,期間還撥打手機、傳簡訊給友人,打手機給友人的時間長達三分半鐘,與她自稱爛醉如泥、全身癱軟無力,全然不符,判決兩名男客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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