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hburm 2010-9-17 00:57
摸女房客胸還嫌小 色房東拘役
台北市1名謝姓男子藉討論房租的機會,碰觸有意租屋的女房客胸部,還嫌對方胸部小,事後還潛入被害人屋內。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,判謝拘役65天、得易科罰金。
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,54歲的謝姓男子將位於台北縣新店市的房屋出租給孫姓女子,謝於97年8月間假藉與孫女討論房租的機會,到孫女屋內,趁孫女不注意時,伸手撫摸孫女胸部,還大膽向對方表示,胸部沒有他的妻子大。
謝男另在同年8月底,趁孫女不在家,未經孫女同意,以房東鑰匙進入孫女租屋處,並在離去時將房門反鎖,孫女回家發現後,報警處理。
台北地方法院審理,以侵入住居罪判他拘役20天、得易科罰金,再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50天、得易科罰金,合併執行拘役65天、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