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itty33 2010-9-13 10:05
器官分配新原則 下月上路
器官分配新原則下個月一日起上路,新增小孩條款。未成年捐肝者,優先分配給未成年病患;眼角膜也一樣,兩歲以下捐贈者優先給兩歲以下幼童使用。
至於心臟,現行勸募醫院可先移植自家病患,下個月起,疾病嚴重度考量優先於勸募醫院。好不容易募來的心臟,可能要拱手讓人。
新修正的肝臟分配原則,十二歲(含)以下、或十八歲(含)以下且四十公斤(含)以下捐贈者,優先分配給十八歲(等)以下等候者。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,全肝移植反而是一種浪費,小孩需要的肝臟較小,未來會鼓勵分割肝臟,大肝給大人用,較小的左肝則給小孩。
另外,衛生署擬於今年底公布各移植醫院移植成效,以及器官勸募成果,讓社會大眾知道各家醫院移植實力,有那些醫院只是被動等他院勸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