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ddu 2014-9-26 00:09
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差別
[color=navy][b]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差別[/b]
消滅時效:指因長期間不行使權利而使請求權減損的時效制度,性質上屬於狹義的時效。其適用客體為請求權, 而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時, 權利人仍得行使請求權, 但義務人得主張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抗辯。
除斥時間:係指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時間,又稱為預定時間, 其適用客體為形成權。除斥期間自始固定不變,期間一過,權利當然消滅,以求法律關係早日確定。
來源:天秤座法律網[/color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