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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ioe 2010-9-9 10:31

又一個! 審判長涉收賄 判貪瀆法官無罪

高院法官收賄案案情再擴大!檢調查出,在押法官蔡光治,五年前參與審理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時,透過情婦黃賴瑞珍,與律師邱創舜妻子段美月幕後接頭、牽線,行賄當時的審判長房阿生,將張炳龍由一審十二年重刑,改判無罪。房阿生八日被約談到案,以涉犯收賄重罪,有串證之虞,聲請羈押禁見。

特偵組和北檢昨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,前往五年前被免兼高院庭長,後來從高院法官退休、目前執業律師的房阿生新竹事務所、台中住家和桃園、台北等地點,同步展開搜索,並拘提房阿生到案,提訊黃賴瑞珍、段美月等人訊問。

據了解,檢調查出張炳龍當初至少行賄兩百萬元,其中至少一半要給房阿生。房被拘提到案後否認收賄,檢察官認為他涉及違背職務收賄,且行賄共犯張炳龍目前潛逃大陸,有勾串共犯之虞,晚間聲請羈押禁見。

特偵組執行「正己專案」,今年七月十三日針對高院法官收賄,展開第一波搜索、約談行動,並聲請羈押前高院法官蔡光治、陳榮和、李春地及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四人後,八月間第二波行動,則是收押從高院法官退職,轉當律師的邱創舜、段美月夫婦。據了解,檢調第一波偵辦司法風紀行動中,就查出高院法官收賄,幾乎都是通過情婦、妻子當白手套。尤其蔡光治屢次透過情婦黃賴瑞珍在外「穿針引線」,談妥價碼後,再由蔡光治在高院向法官同仁「牽線」。

為擴大追查風紀案,檢調更調出過去任職法官就有風紀傳聞的邱創舜律師,在高院承辦的所有案件,查出張炳龍十五年前被檢舉,收當事人郭文儒卅萬元賄款,承諾將與郭打官司的蔡姓男子,從無罪改判有罪。後張炳龍未判決就被調離花蓮,郭便委任律師發函,要求張還錢,張才由邱創舜返還本息卅七萬六千元。

張炳龍被起訴後,從一審到更三審都判有罪,但九十四年間高院更四審卻大逆轉,張獲判無罪,理由是張炳龍收到當事人索款「騷擾」信,邱創舜基於昔日同事情誼,才擅自出資幫張處理。

由於判決理由太離譜,檢調懷疑蔡是否居間牽線,經監聽、蒐證,查出段美月曾幫張炳龍妻子尤麗香,轉交賄款給黃賴瑞珍,再轉交蔡光治,作為擺平官司代價,段美月向張妻開口一百萬元後,意圖暗槓五十萬元;蔡光治最後要黃賴瑞珍退還先前收下的五十萬元,檢調認定張炳龍確有行賄擺平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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