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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y0981223 2010-9-9 00:47

拿妻錢留美 副教授:讓我納妾

在大學任教的彭姓副教授,被老婆指控賺錢送他到美國留學取得博士學位後,卻在外結交女友,還要她同意納妾,她忍不下這口氣,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,屏東地院昨判准。

據了解,彭妻還另提告,要求丈夫給付兒子讀大學的扶養費,每月一萬元;以及丈夫應給付兒女從小到大學的教育費用,彭同意每月付一萬元;至於給付從小到大的教育費部分,法院還在審理。

彭姓副教授對妻子指控婚外情不願多言,只表示「我也有出錢養孩子」。對是否因婚外情,引發風波,不願回應。彭妻原任教職,現已退休。她在開庭時,出示一張彭簽名同意支付退休金八十七多萬元字條,法官問她:「為什麼有這張字條?」她回答「先生婚外情的處罰」。

她表示,丈夫原任軍職,考慮退休後的退路,想到美國留學,她贊成丈夫計畫,賺錢供丈夫留學,還要照顧一對子女,辛苦非外人所能體會。

不料丈夫到美國後就交了女友,返國後,瞞著她與女友約會,還要她同意納妾,直到這名女子的母親後來知道丈夫已婚,不同意交往,兩人才分手,沒想到丈夫後來又交了新女友。

她不想丈夫過得如此愜意,才要丈夫將軍職退休金中八十七萬多元給她當生活費,並要丈夫再支付兩個孩子扶養費,並要求離婚。彭姓副教授說,太太多疑,不想再與她爭吵,才簽下字條。

經調解,彭妻同意將金額降為廿四萬多元,及每月支付學兒子扶養費一萬元,女兒則因已念博士班,超過扶養範圍,法官未准。至於離婚問題,陪同出庭的女兒說,父母吵來吵去,已吵十多年,拜託法官「同意他們離婚吧!」法官因此判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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