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ertyo 2014-9-17 00:15
本票到期後,付款人尚未付款,該如何處理?
[color=navy][b]本票到期後,付款人尚未付款,該如何處理?[/b]
本票在法律上的責任是「無限責任」的。依照本票性質,是見票後定期給付票款,由執票人向發票人為見票的提示。
所以當本票到時候時,發票人尚未付款,那執票人可依照票據法第123條:「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,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。」
簡單來說,就是可以向法院聲請做「本票裁定」。依照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,依此而取得執行名義。
來源:天秤座法律網[/color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