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wendolyn 2010-9-5 17:22
強吻姪孫女 叔公判緩刑
台中縣劉姓男子去年酒後把姪孫女強壓在沙發上強吻,還動手撫摸對方大腿外側,經被害人提告,劉辯稱沒摸胸部及下體,頂多是妨害自由,台中高分院查出這名叔公強壓姪孫女達5分鐘之久,足以滿足性慾,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8月,並以事後達成和解,宣告緩刑5年。
判決指出,劉姓男子(60歲)去年6月酒後,到年僅13歲的姪孫女住處,徒手將被害人強壓在客廳沙發上,不顧被害人的反抗,強行親吻臉頰、頸部、嘴巴,並動手撫摸被害人的大腿。
被害少女雖將劉嫌推開要起身,又遭劉嫌強壓,造成被害人頸部抓傷,並再吻被害人的臉及臉頰,時間長達5分鐘。事後,劉嫌在茶几上放500元,要求不要告訴家人。
次日,被害少女到學校告訴老師,經老師通知少女父親報警查獲,劉姓男子坦承親吻少女、摸撫被害人臉頰,並稱他沒摸被害人胸部及下體,頂多構成妨害自由。
不過,法官認為劉嫌身為「叔公」長輩,對於已發育的姪孫女親吻、摸大腿,時間長達5分鐘,足以滿足性慾,強制猥褻犯行足以認定,審酌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,賠償10萬元,具悔意,給予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