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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斯 2010-8-31 13:08

性侵姊妹花 狼姑丈判10年

一對來自外地、就讀國中的的姊妹,去年暑假到台東縣關山鎮姑姑家過暑假,姊妹卻分別遭姑丈襲胸、性侵,台東地方法院法官最近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名判他有期徒刑10年。

被害人向檢警轉述,14歲的姊姊被姑丈襲胸5次,妹妹下體則遭指姦3次,事後以言語誤導「妳們又沒說不喜歡,沒反抗就當成喜歡了」。姊妹不敢聲張,只打電話要求父母提早帶她們回家,返家後向父母說明受侵害經過。

法官審理後,襲胸各判有期徒刑8月,指姦判3年2月,合併有期徒刑10年。法官認為,被告是被害人的姑丈,身為長輩反而性侵晚輩,依法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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