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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hao 2010-7-20 10:08

猥褻乾女兒 「罔顧倫理」判3年

新竹縣邱姓男子,去年約當時13歲乾女兒唱KTV,席間乾女兒上廁所,邱竟尾隨,先強吻乾女兒再撫摸她胸部。乾女兒父親得知,怒告邱男,2人是多年好友,友誼因此破裂。新竹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,將邱男判處3年2個月徒刑。

判決書指出,42歲的邱男知乾女兒年幼,卻趁醉意,將手伸進乾女兒衣服裡猥褻,不顧她反抗,「罔顧倫理」。且邱和乾女兒父親有多年交情,僅為滿足私慾,對朋友「造成難以彌補傷害」。

檢方調查,邱男有恐嚇取財前科,前年才服刑完畢,5年內再犯案依法加重其刑。邱男犯後坦承不諱,也在乾女兒和好友面前道歉,並以2萬元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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